10.3969/j.issn.1077-6131.2008.01.005
9省81家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职能项目开展情况研究
目的 明确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各职能项目的 开展情况.方法 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在全国范围内抽取81家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调查样本机构对各职能、项目的 认可情况,以及这些项目的 现实开展情况.结果 (1)县级机构各职能项目的 平均开展比例为57.8%,其中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为57.6%、55.1%和60.9%;(2)在课题组界定的县级机构应开展的270个职能项目中,获得样本机构认可并已开展的项目仅占全部项目数的36.0%;(3)在县级机构承担的10项职能中,"案件查处"和"投诉举报处理"职能的项目开展比例较高,而"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测与评价"和"卫生监督信息管理"职能的项目开展情况不甚理想.结论 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各职能项目的 总体开展情况差强人意,各项职能的项目开展比例存在较大差异.
县级、卫生监督、职能项目、开展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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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6(行政法)
复旦大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资助项目985二期05FCZD0029
2008-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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