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2006年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我部组织开展了2006年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卫生部、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监督检查工作、生产建设兵团、放射性同位素、装置安全、控制中心、执法工作、情况通报、疾病预防、法律法规、自治区、职业病、直辖市、卫生厅、卫生局、防治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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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R62
2007-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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