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77-6131.2001.06.021
一起食品卫生起诉二审案件的终结和思考
@@ 1案情简介
1999年1月28日,虹口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百货总汇所属火锅城的仓库内有违禁品罂粟壳225克,并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要求当时陪同检查的人员在笔录上签字,但其借口法定代表人不在,拒绝在笔录上签字,故卫生监督员就请附近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虹口分局凉城工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2名工作人员到场佐证,并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名.
食品卫生、起诉、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员、工商所、卫生监督所、法定代表人、执法检查、工作人员、签字、虹口、工商行政、罂粟壳、卫生局、违禁品、上海市、管理局、总汇、制作、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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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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