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77-6131.2001.04.016
杭州市职业卫生立法和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 杭州市人民政府于1998年8月25日颁布了<杭州市职业病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职业卫生监督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据<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对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害作业单位改制步伐加快,职业卫生监督领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现有<办法>的有关规定很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为<办法>的修订和全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制订提供参考.
杭州市、职业病、卫生立法、卫生监督机构、市场经济、卫生监督工作、市人民政府、法制化管理、有害作业、适应市场、身体健康、经济发展、防治工作、防治办法、单位改制、劳动者、防治法、修订、轨道、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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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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