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316.2019.11.002
2015—2017年全国职业病报告和审核时效对比分析
目的 对比分析2015—2017年职业病诊断机构网络报告时效和职业病报告业务管理机构审核时效,为进一步规范职业病报告质控及提高业务管理提供建议.方法 汇总归纳2015—2017年间全国各职业病诊断机构通过"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常规报告的各类职业病(不包括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原始个案资料,使用SPSS 23.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对于2015—2017年报告时效性和审核时效性比较采用Kruskal-Walis H检验,采用Nemenyi法对不同年度进行比较分析;对于审核状态采用χ2检验,并采用Bonferroni法矫正检验水准α为0.0167(0.05/3)对不同年度进行比较.结果 (1)2015—2017年,3年总报告的及时率为76.17%,按年度分别为72.31%、75.57%和81.01%,呈逐年上升趋势,具有显著统计学差异(P<0.0001).(2)报告及时率达80%以上的省份数由2015年的10个上升至2017年的20个,有统计学差异(P<0.05).(3)在次年1月底,3年总的报告终审率为96.57%,由2015年的96.02%提高至2017年的97.24%,有显著统计学差异(P<0.0001).(4)县级和省级审核用时2015-2017年呈缩短趋势,市级审核用时呈延长趋势,有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 报告时效性逐年提高;年终审核整体完成情况较好,但各级审核用时仍需进一步缩短.建议国家出台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或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报告和审核时限,报告单位完善其报告工作流程,基层机构稳定人员和必要时设置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系统的软硬件维护并完善系统稳定性等措施提高报告、审核时效性.
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职业病报告、报告、审核、时效、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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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35(劳动卫生)
2019-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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