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无理由退货是利好政策——访当当网副总裁张昀
3月15日之后,消费者网购商品有权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这是当天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作出的新规定.同时,两者对7天无理由退货商品进行了限定: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四类不适用.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另外,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新规定顺利实施有哪些难点?会给电商企业带来哪些影响?本刊记者就此问题对当当网副总裁张昀进行了专访.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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