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行为的刑事规制研究——基于已生效判决的分析
将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的行为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具有合理性.该行为侵害了非法经营罪保护的市场交易秩序,同时违反了《价格法》及其他行政法规.在计算哄抬物价型非法经营罪的违法所得数额时,首先要区分所经营的对象是否为专营专卖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若为该类物品,则所有利润均为非法所得,否则,应根据当地行政部门是否规定了进销差价率分别进行计算.进销差价对比的时间节点应当为2020年1月19日.哄抬物价型非法经营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包括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等情形.
哄抬物价;非法经营;疫情防控
2021-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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