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化解与监管体系的创新研究
本文在深入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亟待化解的三大突出风险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发达国家在鼓励和开放前提下,通过立法和差异化监管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举措,并从处理好“必须”监管与“必要”监管关系,实施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构建登记注册、信息披露、资金托管三大监管底线、运用好互联网金融科技属性四个方面,提出只有不断完善和创新才能有效化解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对策.
互联网金融、金融风险、金融监管、监管创新
F832.1;B832.4;D922.28
2017-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