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对门诊特殊病的保障作用研究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于2012年8月起开始试点,但纵观目前各个试点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并没有把门诊特殊病纳入到保障范围之内.考虑到门诊特殊病具有长期依赖治疗、就诊次数多、医疗费用高、患者及家庭负担重、易发生因病致贫的特点,应考虑将门诊特殊病纳入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内.本文以某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在门诊特殊病的保障作用为例,对受益于大病医疗保险的门诊特殊病患者的就诊次数、医疗费用分布以及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前后患者的个人负担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归纳门特患者的就医特点及大病医疗保险在减轻疾病负担上效果,论证了应将门诊特殊病纳入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优化政策建议.
门诊特殊病、大病医疗保险、保障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老龄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13JZD00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我国社会发展与民生保障战略研究:以构建公平和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为例”13JJD840004
201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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