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纳税问题探讨
现有关于增值税特殊纳税情况的规定中存在一定问题,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业务视同销售缺乏合理性,与我国现有经济背景不相符,造成企业过多的税收负担并明显提升产品成本.本文对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纳税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改进建议.
自产产品、非应税项目、纳税
2015-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3-85
自产产品、非应税项目、纳税
2015-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3-85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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