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通过完善权能来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
宪法意义上国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平等的,但在下位阶法律体系中却是不平等的。权利主体在主张权利时受到若干制度限制,如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分别被限制使用,集体土地所有权成为了不完全所有权。因此,需要从立法角度,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解除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完善土地征收征用程序,提高土地出让金补偿.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土地所有权、权能、限制、保护
F321.1(中国农业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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