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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投诉的警示--政府定价程序规范问题的思考

引用
@@ 一个药品企业今年3月7日向某省物价局价格处寄送了政府定价管理药品定价申报材料,因一直未收到物价部门的回音,该企业4月中旬向省纪检部门投诉称”这种不作为的现象真叫人受不了”.据了解,该价格处的经办人辩解,3月10日收到企业申请书后,已于3月30日在指定的价格信息网站上公告受理,遗憾的是企业未予上网查询.同时,因审价工作量大人手少,只能分时分批处理申请,且该企业申报的材料不完全符合规定,也耽误了一定时间.

投诉、警示、政府定价、药品企业、价格、药品定价、信息网站、物价、申报材料、上网查询、企业申报、符合规定、分批处理、定价管理、申请书、纪检部、工作量、审价、公告

F7(贸易经济)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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