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运行分析--淮安市实行蜂谷分时电价情况的调查

引用
@@ 为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引导电力用户多用夜间低谷电,缓和江苏省目前存在的电力供应紧张局面,经省政府批准,2003年8月1日起实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原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冶金、纺织、机械、建材、化工、医药等六大行业,受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和电热锅炉(含蓄冰制冷)用电的峰谷时间,并将峰谷电价比例由3:1加大为5:1;在全省60万居民用户试点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由原来的每千瓦时0.52元,调整为每千瓦时峰时0.55元、谷时0.30元.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运行分析、淮安市、蜂谷分时电价、居民用户、千瓦时、峰谷电价比、蓄冰制冷、合理配置、供应紧张、电热锅炉、电力用户、省政府、江苏省、电容量、低谷电、资源、用电、医药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1-53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物价

1003-398X

11-2248/F

2004,(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