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247.2004.03.006
《不平鸣稿》所见明末徽州的民间纠纷及其解决
中国传统法律的"文本意义"与"实践价值"历来相去甚远,而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中的"大一统"色彩,遮蔽了不同地理历史条件下生成的独特的地域文化.明清时期的徽州地域环境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徽州地域法律文化对解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标本价值.本文以记载明末天启、崇祯年间潘余两姓的一桩官司文书--<不平鸣稿>为中心,辑录了该稿所收文书,描述了两姓之间"六年三讼"的大体历程,详述了纠纷的缘起和最终解决之道及其双方所体现的诉讼意识,并认为:在明末徽州民间纠纷的解决过程中,民间权威人物的影响已经远不如明初,乡民之间的互让互谅往往导致纠纷的最终解决,并据此对学界关于明清徽州人擅讼、健讼观点提出质疑.
<不平鸣稿>、明末徽州、民间纠纷、解纷机制
D9(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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