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基层社会组织及其治理研究
欲探讨西周基层社会面貌,畿内采邑是重要的载体.传世礼书记载西周采邑有方百里、七十里、五十里的三等之说,并不足信.从更为直接的考古遗址材料分析,采邑聚落规模最大者,面积可超百万平方米,数量稀少;次一级采邑面积在50 万平方米左右;第三等采邑规模在10 万—20 万平方米,最低等级采邑规模在1 万—5万平方米,共四个等级,且后两等采邑从数量上看是主体.由于采邑等级有别,其内部统辖方式可分两种,宗邑、属邑、基层村落的三级模式为大型采邑所有,宗邑直领基层村落的两级模式或系基层社会主要构成形态.具体深入采邑内部,其基本组织按地域可分成两大类:一是近都或采邑城内的居民编组,以 25 家为一里,下分家、伍、什,上有扁和族;二是乡遂鄙野之地的组织,以30 家为一邑代表基层村落,上或有卒.从央地关系上考察,采邑庶几为西周国家基层组织,对采邑的监管特别是地方有司对采邑土田民人的管控和过问,集中展现了西周王朝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面相.
采邑规模、采邑等级、统辖模式、基层组织、社会治理
C916;D638;K24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广西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
2024-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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