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敬与中和:儒家治道思想的根基
儒家的"中和"观念并不局限于心性范围,还可以从治道的角度进行理解."中和"的形式与目的根植于人性之中,但由于生命的形态最初不是现成饱满的,因而需要通过教化加以实现.根据《孝经》的记载,孔子主张通过礼乐形式使社会有序运作,调节天下百姓的性情,使之和睦而不生怨气,从而维持社会的"中和"形态.从礼乐到"中和",是以人伦作为勾连,根源在于使民众在伦理生活中产生爱敬之心.爱敬是礼乐的实质内涵,也是施行礼乐的目的所在.爱敬观念背后有一个逻辑圆环:一方面,敬身的实质是敬亲,敬亲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敬天;另一方面,敬身向外推扩是从父母开始,由近及远至全天下的范围,这一逻辑圆环构成了天人系统的顺畅运行.施教者通过推扩爱敬,向百姓教敬教爱,引导与发掘民众本性中的爱敬潜质,使之在亲子关系中实现出来,由此维持天人系统的"中和"形态.
中和、教化、礼乐、爱敬、天人
B226.1;D691.2;D092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国家十三五重点文化工程全球汉籍合璧工程项目
2024-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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