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体育伤害纠纷司法解决中的利益衡量
利益衡量是实现体育伤害纠纷司法解决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法律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维护体育参与者权益,构建体育伤害纠纷司法处理原则的基础.采用文献资料调研、案例分析、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对体育伤害纠纷司法解决中的利益衡量进行分析.研究表明:体育伤害纠纷的已判案件中,法院主要衡量当事人利益和制度利益,其衡量模式主要有两种:"冲突论"和"调和论".当前利益衡量存在的问题是:所衡量的利益范畴较窄;法院立场不明确,没有形成统一的利益衡量规范.因此,为了规范法院的利益衡量行为,首先应该查明需要保护的利益及其利益层次;其次,合理借鉴国外经验;然后,厘清利益衡量的步骤,构建利益衡量的原则,平衡体育特殊性与权益保障关系,在此基础上开展利益衡量.具体衡量中,主要分析体育伤害中侵害人过错和无过错两种情况下,是否应该保护受害人.为了做到精准衡量,杜绝裁判恣意,消除社会质疑,确保利益衡量的有效实施,提升司法公信力,应该完善保障性制度和限制性制度.
体育伤害、司法、利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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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2018-ZZJH-241;河南省社科联、河南省经团联调研课题SKL-2017-509;河南师范大学博士基金启动课题qd15193
2018-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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