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470.2008.01.019
论违宪审查司法化及其模式选择
宪法司法化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违宪审查;二是宪法的司法适用.文中指出了宪法司法化的具体涵义,讨论了违宪审查司法化在我国推广的必然性,并从经济、政治、群众基础、实际执行者等几方面阐述了违宪审查司法化在我国实现的可能性.最后设想我国违宪审查司法化的模式为:借鉴别国模式,选择中高级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同时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民代表大会的核心地位.
宪法司法化、违宪审查、模式、人民代表大会
D920.4(中国法律)
2008-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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