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470.2008.01.010
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可以实行劳资合作
劳资合作是指在政府引导下,劳资双方以企业发展为己任,努力生产,风险共担,共同管理,成果共享,通过协商、互让,调解劳资利益的新型劳资关系.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实行劳资合作,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的特殊属性的自然体现,是现阶段私有企业劳资关系主体的主张.
私营企业、劳资合作、可能性
F246(劳动经济)
2008-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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