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728.2011.06.001
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受教育权保障的家长义务
保障残疾儿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仅是政府的义务,而且是家长的义务.这种家长 义务既是道义上的,也是法律上的.我国现有立法对家长义务的认识不到位、对家长义务 内容规定不全面、对家长义务未履行时的制裁不合理等制度缺陷是导致残疾儿童受义务教 育的入学率低、教育质量不理想的原因之一.从残疾儿童受教育权法制保障的角度讲,更 新立法理念,强化家长的义务主体地位,将家长义务全面系统地纳入特殊教育法规体系,并 增强其明确性和强制性,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重要举措.
残疾儿童、受教育权、义务教育、法律义务、家长
G760(特殊教育)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残障人士受教育权保障研究课题FFB10801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CDJXS11082207
2011-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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