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029/j.cnki.1008-410X.2024.01.006
论自动化行政中相对人权利的保护
为适应时代发展,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政府主动在公共行政领域引入数字技术,"自动化行政"应运而生.自动化行政在提升办理行政业务便捷性的同时,因法律语言与机器语言无法完全对应、自动化行政领域的立法欠缺、算法黑箱、算法运算的瞬时性及模型训练的海量数据需求、算法歧视等因素,侵害了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的行使,使个人信息权与平等权的保护面临困境.现阶段可考虑通过完善行政实体法与程序法规制自动化行政,设置基本程序要求并细化各类自动化行政的程序来规范执法流程,优化事后救济制度来推进自动化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实现自动化行政中相对人权利的全方位保障.
自动化行政、法治政府数字化、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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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BFX033
2024-0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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