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16/j.cnki.ISSN1002-9729.2021.02.07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权同价”的相对性分析


新《土地管理法》在法律层面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条件、用途、方式等进行规制,赋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等交易的权能.通过从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入市规制等方面对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在权能上的异同,发现两者的”同权同价”具有相对性,是广义相对大同,而非完全等同.
2021-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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