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16/j.cnki.ISSN1002-9729.2020.12.11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实施与完善
2017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印发,首次提出了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中指出,2021年实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交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表;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要实现全口径、全覆盖,届时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的报告体系基本建立.当前,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编制制度和方法正处于探索阶段,编制内容和要求尚未规范,年度资产报告还不能实现全面、准确反映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底数和管理情况[1-2].
国有自然资源、报告制度
D921;F301.3;F121.21
2021-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