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3816/j.cnki.ISSN1002-9729.2020.10.20

漫议土地征收前相关协议的签订

引用
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本规定是在土地征收方面与修正前的《土地管理法》最大的区别之一.但如何签订协议才能既最大程度地保障被征地方的合法权益,又能保障征地前程序的规范到位,同时还能保障高效完成征地材料的准备工作,是土地征收前基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操作环节的难点.笔者认为,要想做到以上“三个保障”,应在相关协议签订过程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土地征收

D922.39;F321.1;F293.2

2020-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3-5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土地

1002-9729

11-1351/F

2020,(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