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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816/j.cnki.ISSN1002-9729.2020.08.07

国土空间规划传导体系与实施机制探讨

引用
核心提示在梳理现行空间性规划的传导机制存在不足的基础上,本文就国土空间规划深度传导和有效实施问题,分析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传导总体策略、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点、 “指标+分区(用途)+控制线+名录”的综合传导机制,提出了以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实施机制.我国现行空间性规划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通过“国家—省—市—县—乡”五级规划体系,自上而下的刚性指标传导,落实资源要素“量”的控制;城乡规划主要通过“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规划体系,进行空间要素传导,落实资源要素“布局”的控制;主体功能区规划主要在国家和省级层面编制,以财政政策调控为实施抓手;环境功能区划主要在省级和市级层面编制,以负面清单方式约束建设行为.

2020-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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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

1002-9729

11-1351/F

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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