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关于农宅翻建后其宅基地登记类型的探讨——以福建省为例

潘东义
永春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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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农村村民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后、土地登记类型如何办理的问题,看法各异.有的地方按首次登记办理,有的地方则按变更登记办理.笔者认为,若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政府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来看,对农宅翻建后其宅基地的登记应按变更登记办理较妥.

农宅、宅基地、变更登记、住宅建设、土地登记、农村、管理办法、法律法规、登记机构、省政府、不动产、国家、福建、房屋

TU2;F4

2017-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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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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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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