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组转户后国有宅基地的管理初探
撤组转户指的是撤销村民小组建制,转农村户口为城镇户口.在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当大部分农民因征地而得到补偿与安置时,剩余零星地、边角地的农民却没有补偿与安置,这就损害了该部分未征地农民的权益.基于此点考虑,地方政府参照征地安置的部分标准,采用撤组转户的方式,将未征地农民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为其缴纳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此来保障未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撤组转户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少量宅基地、耕地、边角空地可以依法转为国有.此类型的国有宅基地具有“居民所有,一户一宅,一宅两制,公地私房,禁止转让,不得抵押”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撤组转户后形成的国有宅基地管理问题较为复杂.
宅基地、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补偿与安置、户口、农村、城镇居民、组织剩余、征地安置、养老保险、禁止转让、基本生活、管理问题、地方政府、村民小组、边角地、损害、私房、权益
F32;C91
2017-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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