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729.2013.07.014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管理探讨——济南市的做法与启示
济南市为了规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布实施了《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的性质、运转机制、使用管理主体和程序,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在此基础上,济南市完善了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的管理使用提供了新的思路.
土地收益、基金管理、济南市、规范性文件、暂行办法、运转机制、通知、使用效益、监督检查、基金使用、管理主体、管理制度、管理使用、管理办法、资金、思路、基础、程序
F32;F29
2013-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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