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7571.2021.04.005
北京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设计与实现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将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作为互联网医院审批的前置条件,按此要求,北京地区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系统基础,以市、区卫生健康委及医疗机构不同监管需求为导向,建设了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平台通过互联网诊疗准入监管、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及监管数据分析与反馈实现了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监管.本文主要介绍该平台设计思路及实现,以供参考.
互联网医疗、审核、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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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TP3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21-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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