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7571.2010.07.042
卫生部要求同级医院检查结果年底互认
@@ 本刊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关于”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的有关要求,国家卫生部7月2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同级医疗机构之间要于2010年底实现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
卫生部、医院、医疗机构、医药卫生体制、临床检验项目、影像资料、检查结果、工作安排、国务院、办公厅、医学、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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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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