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兽医器械立法的思考
由于兽医器械在我国动物疫病诊疗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因此与畜禽品种、饲料和兽药并列为畜牧业发展的四大支柱,四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畜牧业在满足人们营养需求、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巨大作用,其他3个行业早已建立成熟完善的法律体系,唯有兽医器械行业目前仍无法可依.所幸,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已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第六十五条增加了"兽药和兽医器械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表述,为加强兽医器械行业监管提供了机遇.
立法的思考、兽医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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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54(动物医学(兽医学))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兽药行业公益性重点专项
2023-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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