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29-6005.2016.08.048
中美禽肉贸易争端回顾和分析
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美国对中国的禽产品(包括鸡肉、鸡爪、鸡翅等可食用下水)出口数量从2004年的1600万吨,猛增至2014年的2.04亿吨,增加了11倍,而同一时段内,美国进口中国禽肉数量为0.中美禽肉贸易摩擦曾一度白热化至双方对簿WTO.“美国—影响中国家禽产品进口的某些措施”案(WTO争端编号为DS39[1],简称“中美禽肉贸易案”)是美国国会通过禁止农业部利用联邦政府的拨款制定我国禽肉进口措施引起的,本质是美国滥用SPS措施,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不承认中国相关检验检疫制度与美国国内的相应机制具有等效性,目的是阻碍我国禽肉进入美国市场.通过研究FSIS公布的2010年、2013年美国对我国禽产品加工和屠宰检验检疫体系及卫生体系现场审查报告,结合中美两国禽肉贸易数据,分析我国在禽肉出口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我们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做好今后的工作.
禽肉贸易、进入美国市场、中国、禽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产品进口、检验检疫制度、检验检疫体系、措施、中美两国、卫生体系、统计数据、审查报告、贸易摩擦、联邦政府、出口数量、产品加工、农业部、等效性、拨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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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5;F7
201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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