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63/j.cnki.11-5547/r.2019.25.110
2017年鞍山市法定传染病疫情分析
目的 分析2017年鞍山市法定传染病的流行态势,为有关部门制定传染病的防控措施提供科学的数据依据.方法 采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对2017年鞍山市法定传染病疫情数据进行分析.结果 2017年鞍山市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6种,报告病例总数为6535例,发病率为181.28/10万,报告死亡病例数37例,其中艾滋病28例、肺结核9例,死亡率为1.03/10万,病死率为0.57%.2017年传染病报告发病数由高到低排列依次为:肺结核1562例、病毒性肝炎1321例、手足口病1058例、梅毒817例、其他感染性腹泻病772例、猩红热267例、流行性腮腺炎204例、痢疾141例、艾滋病131例、流行性感冒91例、淋病80例、布病41例、出血热41例、疟疾4例、伤寒和副伤寒3例、麻疹2例.传染病的发病高峰是6~9月;男性发病4075例,女性发病2460例;0~9岁儿童发病数最多;职业别发病前三位为:农民2019例(30.90%)、家务及待业1470例(22.49%)、散居儿童752例(11.51%);肠道传染病发病数为2125例,呼吸道传染病2126例,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2198例,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86例.结论 2017年鞍山市法定传染病以肠道传染病、血源及性传播疾病和呼吸道传染病为主,应根据各类传染病的发病高峰及疾病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以降低传染病的发病率.
法定传染病、流行特征、发病率
14
2019-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9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