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7555.2007.09.071
由部分中药材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引出的思考
@@ 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在2006年度市场监督抽验中,送我所检验的葛根(收验编号为177、236、302、317、333、)、防己(收验编号为:259、262、266、250、)样品,结论为:本品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围绕这些药材的检验结果问题,笔者谈谈个人观点,以供同仁商榷.
中药材、样品、检验结果、食品药品监督、结果问题、监督抽验、稽查人员、符合规定、管理局、个人观、中国、药典、同仁、市场、葛根、防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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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中国医学)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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