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185.2017.12.005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中药调剂、医疗安全隐患、诊疗服务、中医药理论、人民共和国、非药物疗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总则、针灸、运用、推拿、汤剂、可控、煎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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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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