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185.2017.02.003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等规定,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指导原则》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有效提升。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资源优化配置、规划纲要、政府宏观调控、医疗服务体系、市场配置资源、服务公平性、有效提升、行政区域、行政部门、协调发展、管理条例、服务能力、可及性、国务院、国办发、办公厅、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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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TS6
2017-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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