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185.2015.07.005
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br>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4]24号)有关要求,优化参合农民跨省就医费用结报流程,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管理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现就做好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财政部、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费用、核查、结报工作、健康权益、工作任务、服务水平、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国办发、办公厅、优化、维护、通知、提升
R19;R95
2015-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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