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185.2014.21.002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基本医疗服务、中医药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农村居民、功能定位、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总则
R19;R28
2014-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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