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网底”不破,现通知如下。
国家、医疗卫生服务网、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待遇、基本药物、自治区、直辖市、新机制、卫生厅、国务院、国办发、办公厅、制度、运行、通知、人口、农村、基层
R19;F2
2013-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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