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实行定点生产试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可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有关精神,更好地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如下方案.
临床、药物品种、定点生产、试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药物、食品药品监督、实施方案、确保供应、国家发展、信息化、卫生部、委员会、管理局、招标、规划、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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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 ;R19
2013-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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