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情况通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明确规定,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提出,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lZ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补助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规定.为推动各地做好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工作,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落实,现将各地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情况通报如下.
卫生部、办公厅、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农村公共卫生、国务院、中共中央、政府、实施方案、情况通报、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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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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