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
卫生部、办公厅、抗菌药物、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医疗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学习、预防应用、应用比例、围手术期、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卫生局、规范、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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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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