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2216.2005.12.004
法理视角下的医患和谐
@@ 因诊疗护理争议造成的医患不和谐最为常见.医方与患方因诊疗护理形成医疗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医疗侵权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破坏他们之间法律关系,就是破坏医患的和谐.解医患之间不和谐之结的路径之一是循医疗法律关系之经纬,懂得并善于运用法律,将困扰医患双方之症结与对策在法理的视野中进行展开与探讨,以彼此权利的享有与义务的履行情况作为约束、规范与评价医患和谐之最低(法律层面)标准.
法理视角、医患和谐、医疗法律关系、诊疗护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合同法律关系、不和谐、医疗侵权、医疗服务、医患双方、法律层面、运用、义务、医方、行情、视野、权利、评价、路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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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1(妇产科学)
2006-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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