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203.2023.01.013
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背景下的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
随着大数据和信息网络的飞速发展,大量个人信息侵害行为涉及公共管理领域,需要对公民施以更加完备的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措施.从个人信息保护的自身困境来看,衍生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享有者面临数据入侵、信息壁垒、多元主体利益冲突等困境.从个人信息保护的实践困境来看,传统保护路径中规制对象以私法主体为主,而公共领域的社会治理方式表现出逐渐明显的数据依赖,导致当前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面临法律规范缺位的困境.因此,应当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法规制措施,在明确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内涵的基础上,构建数据财产权属主体的"二元模式",并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受保护权相对于数据财产权的优先性.
数字法治政府、个人信息保护、数据确权、行政法规制、信息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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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ZDA050
2023-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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