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0941.2001.01.015
一起公路改建水土流失危害赔偿案的处理过程
205国道蓝关段改道建设没有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的人为水土流失危害,在工程竣工以后当地群众才逐级反映到广东省人大。广东省水利厅接到省人大转来的案情材料后,及时组织当地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勘验,多次与公路建设部门协商,终于落实了水土流失治理经费、措施和对当地群众的赔偿费。
公路建设、水土流失危害、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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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57;D922.32(土壤学)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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