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市售干制水产品甲醛含量调查分析
目的 了解唐山市市售干制水产品甲醛舍量.方法 采集唐山市内四区(路北区、路南区、开平区和风凰新区)的4大类水产品(鱼类、虾类、贝类和海产头足类软体动物)的干制品,共计101份样品.采用中国水产行业标准SC/T 3025-2006中规定的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测定甲醛含量;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本文暂以刘淑玲等[1]推荐的水产品甲醛限值(30 mg/kg)为标准计算不舍格率.结果 干制水产品中普遍存在甲醛,甲醛检出率为100%.甲醛含量范围在0.75 ~483.26 mg/kg之问.全部样品中超过30 mg/kg的有30份,占29.70%.甲醛含量最低与最高的样品分别为对虾干和海米.不同种类样品的甲醛不合格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海产头足类软体动物干制品甲醛不合格率最高.结论 唐山市市售干制水产品质量较好,但海米等个别样品不排除人为添加甲醛的可能.
唐山市、干制水产品、甲醛、食品污染物、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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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55.5(营养卫生、食品卫生)
2012-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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