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安全法》先警告后罚款的处罚规定如何执行的探讨
<食品安全法>对较多违法行为作了"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的规定.然而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在警告改正后再犯是否可以罚款?或是需要重启警告程序?笔者认为,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在警告改正后再犯的,应当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不必重启警告程序.
警告、拒不改正、罚款、执行、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处罚
23
D912.29(法学各部门)
2011-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51-353
警告、拒不改正、罚款、执行、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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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9(法学各部门)
2011-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51-35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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