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文件 卫监督发”2007”184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 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甘肃、宁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将我部组织制定的<2007年全国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计划>和<2007年全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卫生部、文件、监督、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工作计划、污染物监测、组织、控制中心、疾病预防、疾病监测、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内蒙古、重庆、中国、浙江、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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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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