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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8456.2007.02.007

《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存在的问题及对其修订的建议

引用
目的 提高我国内品的安全水平,保证肉品卫生质量.方法 对1959年11月1日由农业部、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及商业部联合颁发的《内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简称《试行规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果 《试行规程》应用范围早已过时,检验肉品和疾病的种类均不全面,《试行规程》只对猪肉进行旋毛虫检验,但目前已有150多种动物可感染旋毛虫,其中有些动物肉类已成为旋毛虫病的重要传染源,如在我国已发生了多起因食狗肉、羊肉及野猪肉等引起的旋毛虫病暴发,而《试行规程》未将上述肉类列入旋毛虫检验范围;检验旋毛虫的肌肉压片镜检法费时费力,且易漏检;弓形虫病等多种人兽共患病也不在检验范围内.《试行规程》规定将含猪囊尾蚴的猪肉尸经冷冻或盐腌等处理后出场,但冷冻和盐腌并不能保证将猪囊尾蚴全部杀死,即使经高温无害化处理,在卫生知识普及的今天,居民也不能接受含有囊虫的猪肉.结论 建议尽快对《试行规程》进行修订,供人类食用的所有动物肉类及肉制品均应进行严格的卫生检验.

肉制品、研究技术、法学、毛线虫、旋、囊尾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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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5;S251.7;TS207(营养卫生、食品卫生)

2007-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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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1004-8456

11-315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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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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