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456.2005.06.012
东海地区常见水产品甲醛本底值调查及含量分析
为了解水产品的甲醛本底值,为水产品管理提供依据,随机抽取海水鱼类、甲壳类、软体动物样品共100份,每份约500 g,其中出口海产品的冰鲜原料和冻品80个;在鱼市场采购的淡水活鱼虾蟹样品6份,其中购买之后在试验室加工的活体冷冻品2份,测定甲醛本底值.以上样品在来源选择及采样过程均排除了外源性甲醛污染的可能.结果显示,检测的70种海水鱼中除六带拟鲈、日本方头鱼、棘鼬鳚和绿鳍马面魨甲醛本底值为0.00mg/kg外,其余试样的甲醛本底值从0.10~50.99 mg/kg,其中冻月亮鱼为55.99 mg/kg.16种海水甲壳类产品的甲醛本底值0.23~30.73mg/kg,其中红点圆趾蟹为30.73 mg/kg.7种海水贝类产品的甲醛本底值为0.23~2.88 mg/kg,其中牡蛎为2.88 mg/kg.7种软体动物肉体的甲醛本底值为1.25~27.06mg/kg,其中阿根廷鱿鱼为27.06mg/kg.阿根延鱿鱼、北太平洋鱿鱼和秘鲁鱿鱼内脏的甲醛本底值为33.00~479.09 mg/kg,其中阿根廷鱿鱼的为479.09 mg/kg.6种淡水鱼贝除鲫鱼为0.30 mg/kg外,其余均为0.00mg/kg.从测定结果看出海水动物自身带有一定含量甲醛的现象是很普遍的,在100个试样中,含量超过1.0 mg/kg的有68个,超过5.0 mg/kg的有19个,超过10 mg/kg的有9个.根据国内外资料及本次调查的结果,海产品中不得检出甲醛的国家标准值得商榷.
水产品、甲醛、卫生调查、本底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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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5;S912;O623.511(营养卫生、食品卫生)
2006-03-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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